辭職打工仔被罰靜坐? 3招應付僱主留難
發布時間: 2015/08/07 13:35
最後更新: 2015/08/07 13:36
上班沒事做或許是不少打工仔的夢想,其實也可以很「難捱」。《晴報》報道,有網民在網上發帖指離職後僱主沒收其電腦,怕他洩露公司資料,令他只能「玩手指」。
該網民又在討論區指僱主不允許提早離職,其他網民留言說笑他可以上班看報紙、玩模型。其實有不少打工仔也遭遇過類似安排:
1. 調去N無座位
《晴報》引述職工盟零售、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指,曾有貿易公司女文員遞信離職後,被僱主調去無空調、無電腦及近門口座位,又不給予工作,目的想羞辱她。
女文員形容與僱主關係一般,曾提出提早離職,但僱主不准。
2. 發配邊疆
張麗霞又指,有家品店男銷貨員,離職前最後一個月疑被公司刻意調去生意冷清分店,兼專門「頂替」其他分店請假同事。
該月佣金減少二千多元外,他住港島區有時要到天水圍頂更。
3. 坐足8小時
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助理秘書長譚建新說,曾有打工仔來電求助,聲稱遞信後老闆要他在會議室「靜坐」,但禁止關門,其他同事經過可「監察」到。
僱主講明不可帶報紙、帶書,坐足8小時留難他!
如果打工仔遇上這些情況可以怎樣辦?或需要注意以下事項:
- 跟僱主協議提早離職
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提早離職,對雙方均有利。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認為,僱主若不想員工留低,可協議提早離職。留難已辭職的員工,對公司形象及工作氣氛也不利。
其他同事見到也不好受,擔心日後受同樣遭遇,令團隊負面情緒增加。
- 書面說明安排工作
但若僱主不願讓僱員提早離職,僱員仍可保障自己。譚建新建議,如被僱主留難,應禮貌地以書面跟僱主說明「現時是公司不安排工作,並非我不工作」,萬一因工作問題鬧上法庭,可免口同鼻拗。
- 切勿「唱衰公司」
即使跟僱主有爭執,也切勿因此要說公司壞話,否則可能令自己受害。蘇偉忠坦言,如僱員在最後工作月表現懶散及不負責,也可能令自己受害。
僱主對寫好reference letter也有保留,或是新僱主要做reference check時,難保前僱主會『爆料』,最終吃虧的是自己!
他又指其他同事見到自己的離職表現,日後若再共事,隨時有損個人口碑。